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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汉学院

国际汉学院接收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8-03-04  作者:  浏览次数:

为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转学、转专业、转导师管理细则》(东师校发字[2018]1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中国籍研究生。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和考核拟转入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和专业水平。

组 长: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 员:研究生导师组(副教授以上)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三、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拟转入研究生的本科专业仅限于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文学。

(三)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当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最低分数线,且不低于我校当年考生进入复试环节最低分数。

四、专业考核

拟转入研究生须参加由国际汉学院自主命题的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一)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为汉语基础、汉语国际教育基础。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最低分数线。

(二)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包括教学试讲、中华才艺和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三项内容,任何一项不合格均视为考试未通过。

1.教学试讲: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普通话程度、教师基本功、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

2.中华才艺: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传统文化技能,分为表演类(如民族器乐、民族舞蹈、中国歌曲、中华武术、中国茶道等)和创作类(如国画、书法、剪纸、编织、刺绣等)。

3.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五、课程认定

(一)获准转入的研究生,应当严格按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和各项必修环节。

(二)获准转入的研究生,如已修的课程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同,成绩及学分可予以认定、免修。

六、附则

本细则自2018年9月起开始实施,由国际汉学院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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