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党支部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下列5名青年学生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2日至28日结束。欢迎广大师生对下列5名青年学生是否具备党员标准、条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党委反映。
学院联系电话:0431—85098276,电子信箱:yu0796@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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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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