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细则》(东师校发字[2019]45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修订《国际汉学院研究生评优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毕业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
1. 最长修业年限内的中国籍硕士研究生;
2. 优秀毕业研究生仅限当年申请毕业的学生申报,须在曾获得过“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请人中产生;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不得低于80分且50%的课程需达到85分以上,成绩取平均分,占比综合成绩的60%;
4.积极参与学院活动,活动范围包括党支部工作、团支部工作、学生会工作和各类志愿服务,根据个人述职和学生工作组的相关负责教师进行打分,得分占比综合成绩的40%;
5. 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基本修业年限内的中国籍硕士研究生;
2.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不得低于80分且50%的课程需达到85分以上,成绩取平均分,占比综合成绩的60%;
3.积极参与学院活动,活动范围包括党支部工作、团支部工作、学生会工作和各类志愿服务,根据个人述职和学生工作组的相关负责教师进行打分,得分占比综合成绩的40%。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基本修业年限内的中国籍硕士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人必须是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干部、团支部干部和研究生会干部;
3.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作效果良好,组织观念强,日常生活中能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辅导员负责组织汇总书面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召开申请人述职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学工组审定后公示评选结果;
5.评选结果无异议ouhou 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提交材料
1.提交申请人及其导师签字的申请表;
2.提交图书馆成绩自助打印机打印的成绩单;
3.提交申请人志愿服务工作量证明。
五、附则
1.本细则自2020年5月起执行。
2.本细则由国际汉学院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