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总支、党支部考察结果,经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下列 3 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6月6日至6月12日结束。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标准、条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研究生支部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98276,电子信箱:lism742@ne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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