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研究生党支部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下列10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结束。欢迎广大师生对下列10名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标准、条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反映。
联系电话:0431—85098781电子信箱:zhaoxy839@nenu.edu.cn、
学校监督电话和信箱(联系电话:0431-85098736,电子信箱:zzb@nenu.edu.cn)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党委
基地公众号
学院公众号
版权所有©2015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