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国际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2名。
二、聘用待遇及岗位要求
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的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代管。
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实行国外工作和国内储备相结合的循环工作机制。专职教师入职后,原则上须在两年内赴外任教。每次赴外工作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在外任教期间,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东北师范大学与专职教师签订任教协议;国内储备期间,由东北师范大学安排专职教师从事国际中文教学和相关管理工作。合同期内,鼓励并支持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攻读东北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研究。
合同期内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薪酬面议。
三、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2.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中文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能力、文化阐释传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中外语言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际中文教育相关专业或语言类专业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所学专业为俄、法、德、西、葡、阿语的人员优先。
4.具有不少于两年(含)在国外专职从事国际中文教育的教学经历。
5.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6.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招聘程序
1.简历提交:应聘者需填写《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报名表》,并于2025年7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际中文教师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国外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2.资格审查:7月25日,国际汉学院招聘工作组将根据应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资质与条件,审核通过者将通知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
3.现场资格确认:7月27日下午进行资格确认,届时需查验相关证书,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考核:7月27日上午。
面试由国际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会同相关专家负责,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面试采用试课、自述、问答等方式,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从业能力等方面。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采用评委现场打分,求和汇总形式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如考察体检遇特殊情况,按排名顺序递补。
5.复审:7月31日前,国际汉学院确定的拟推荐人选经学校业务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审核批准。经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批准的拟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审批备案。
五、其他事项
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可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如因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重新组织招聘工作。
联 系 人:孙艳辉
联系电话:133943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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